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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经济法在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经济法在招生简章

更新:2019-11-24 18:31:56      点击:
学制年限:2 年
学费标准:23000元/两年
上课方式;利用周末授课
毕业证书:单证 硕士学位证
授课地点: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本部进行授课。
报名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以就读,本科有学位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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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院简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科专业建设紧贴公安实践需求,初步形成了公安学科专业齐全、主干学科特色鲜明、多种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和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刑法学、行政管理等1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1个研究方向),法律硕士、警务硕士、工程硕士(安全工程)和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授权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诉讼法学、公共安全工程与技术交叉学科是北京市重点学科。本科设有12个专业,17个专业方向,专业和专业方向覆盖了治安、公安法制、刑事犯罪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技术侦察、公安情报、犯罪预防与矫正、公安管理、警务保障、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交通管理、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公安主要业务工作。


二、经济法在职研究生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员在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涉外经贸法律专业知识和外语等方面的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达到独立从事涉外经贸法律实务技能的规格。


三、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

大专或大学本科毕业、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英语达到一定水平者均可报名。

完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的专科学员可获得研修班结业证书,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四、课程体系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说明
核心课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1) 该6门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为法学学习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2)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学期论文等形式。
必修课 经济法、市场经济理论研究、比较民事诉讼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保险法专题、证券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专题、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产品质量与安全法专题、宏观调控法专题、法律英语、商法 该类课程为经济法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案例、研讨、实践模拟等方式学习和教学。授课内容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五、学习方式

上课时间:采取在职(不脱产)周末上课(周六全天授课)

考试方式:每学期末集中统一考试


六、学习费用

学费:23000元/2年(不含教材费、申请学位期间的论文指导培训费。)


七、结业与学位申请

1、学员按研修班的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颁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2、学员研修班结业后,可视个人意愿,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办提出学位申请。

注:凡申请硕士学位者

1、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者;

2、通过本校组织学习的全部研修班课程;

3、学员通过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有关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法学综合统一考试(每年3月统一考试资格审查时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者方可报名参加统一考试);

4、公开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有国家正式发行刊号的报刊杂志,3000字左右)

5. 研修班成绩自结业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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